市委副書記、市長劉偉帶頭解讀《吳川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2023年修訂)》
2023年2月1日,市委副書記、市長劉偉主持召開第十七屆市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聽取并審議《吳川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2023年修訂)》(以下簡稱《辦法》)。
會上,市長劉偉對《辦法》進行了解讀,劉偉強調,我市于2019年9月印發了《吳川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吳府規〔2019〕4號),該辦法實施期限為三年,現已到期,為適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新要求,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優化國有資產配置,提高資產使用效率,保障我市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能,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市財政局修訂了最新的《辦法》,《辦法》使用于我市市直黨的機關、行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民團體,以及使用國有資產的事業單位,明確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的方式、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的審批要求及處置的具體流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收入收繳、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的后續管理。
附件:
1.吳川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吳川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2023年修訂)的通知
2.關于《吳川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2023年修訂)》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