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吳市監信處字〔2023〕3號
當事人:吳川市難眠密室逃脫娛樂服務有限公司等21戶企業(名單詳見附件)
住所(住址): 吳川市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吳川市難眠密室逃脫娛樂服務有限公司等21戶企業(名單詳見附件)
根據《工商總局 稅務總局關于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企監字〔2016〕97號)文件要求,我局執法人員在監管檢查中,發現吳川市難眠密室逃脫娛樂服務有限公司等21戶企業涉嫌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違法行為。于2023年7月4日,經報局領導批準,依法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明,吳川市難眠密室逃脫娛樂服務有限公司等21戶企業連續兩年或兩年以上未依法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未在登記機關辦理歇業備案,而且二年以上未依法進行納稅申報,經實地核查,上述企業均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業務信息系統》獲取的二年以上不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名單一份,證明了當事人兩年或兩年以上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
2、《廣東省市場信息準入系統》獲取的企業經營狀態截圖,證明當事人未在登記機關辦理歇業備案;
3、吳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實地核查表》,證明了通過當事人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與其取得聯系。
4、國家稅務總局吳川市稅務局的復函《關于商請協助提供出具納稅證明材料的復函》,證明了當事人已有二年或二年以上未依法進行納稅申報、已銷戶或被稅局認定為非正常戶的情況。
5、《工商總局 稅務總局關于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企監字〔2016〕97號),證明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是按照相關文件要求開展。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本局于2023年10月9日向吳川市難眠密室逃脫娛樂服務有限公司等21戶企業發出《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因無法直接送達,于2023年10月9日通過郵寄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本局于2023年10月9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進行了公告送達,告知擬作出吊銷其《營業執照》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享有的權利,吳川市難眠密室逃脫娛樂服務有限公司等21戶企業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或聽證要求。
經實地核查,吳川市難眠密室逃脫娛樂服務有限公司等21戶企業均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吳川市難眠密室逃脫娛樂服務有限公司等21戶企業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所指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本局對吳川市難眠密室逃脫娛樂服務有限公司等21戶企業作如下處罰:吊銷營業執照。
本處罰決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吳川市難眠密室逃脫娛樂服務有限公司等21戶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停止經營活動,依法組織清算,自清算結束之日起三十日內,由清算組向本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如當事人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吳川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在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吳川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