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川市教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吳川市教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吳川市教育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的政務、事務工作,負責重要文件起草、調研、督辦、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機關基建、機關政治業務學習、接待、后勤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協調教育工會的工作;負責局黨委黨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黨建工作。
(二)政策法規和安全保衛股
承擔教育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的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學校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工作;協調學校重大安全與穩定事件處置及有關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學校安全教育和學生預防違法犯罪工作;承擔教育系統反邪教防范控制、宣傳教育和教育轉化等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的依法治教工作。
(三)基建財務股
指導和監督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市級教育經費;編制教育經費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教育系統的審計工作;負責教育統計工作。
(四)基礎教育股
綜合管理中小學、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指導中小學、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學制、課程建設和教學計劃等工作;負責制定高中招生計劃和招生工作;負責指導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指導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負責指導中小學科技活動和科普教育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辦學舉辦基礎教育學校及學前教育機構的工作。承擔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的管理、協調工作;指導成人技術文化教育、社區教育、職工教育和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負責制定實施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和招生計劃;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五)思想政治教育股
指導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中小學德育工作;擬訂全市中小學校德育工作計劃并指導實施;指導中小學校的宣傳工作和校園文化建設;指導中小學校國防教育和高中階段學生軍訓工作;指導中小學校開展心理教育工作;指導學生開展社會實踐工作;會同少先隊、共青團、關工委等組織共同實施有關德育工作;負責指導市中小學德育基地開展工作。
(六)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
指導學校的體育、藝術、衛生與健康和教育工作;制定及組織實施學校體育、藝術、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計劃;檢查督促貫徹實施學校體育衛生工作兩個《條例》;指導中小學校開展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交流活動;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科研工作;參與開展相關專業師資培訓工作。
(七)人事股
負責機關和指導全市學校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檔案管理和中小學校長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依法落實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中小學教師及教師調配交流等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和貫徹《教師資格條例》有關工作;組織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分配工作;負責有關教師表彰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導機關及全市學校年度考核工作;指導機關及全市中小學校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指導機關及直屬單位計劃生育工作。
(八)招生考試股(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組織高等、中專學校招生考試的報名、考試工作;負責組織全市自學考試的報名和考籍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各類教育統一考試的宣傳、咨詢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高等、中專學校招生統計工作;承擔受委托的社會各類等級和水平考試的組織工作。
(九)紀檢監察室
負責機關和指導全市學校的監察、紀檢、信訪工作。
(十)教育督導室(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制定和實施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計劃和方案;檢查督導下級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及所轄各類學校貫徹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情況;督導檢查全市“兩基”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以及教育現代化工作;督導評估全市中小學校教育工作;負責民辦教育機構的等級評估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市規劃、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范工作,負責普通話測試報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