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少女,日韩电影在线观看免费观看完整版,亚洲高清国产一区二区三区,亚洲午夜久久久久久噜噜噜

首頁 > 部門導航 > 市政府部門 > 吳川市審計局 > 政務公開 > 部門文件

廣東省部門和單位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辦法(試行)

時間:2024-10-25 15:41:32 來源:廣東省審計廳
【 打印 】

  近日,經廣東省委審計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由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和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印發了《廣東省部門和單位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辦法(試行)》,全文如下。

廣東省部門和單位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省、市、縣各部門和單位對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強化對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的管理監督,促進履職盡責和擔當作為,根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中辦發〔2019〕45號)、《關于加強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若干措施》(粵辦發〔2021〕3號)、《廣東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省政府令第259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開展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依法審計,聚焦領導干部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積極推進審計全覆蓋。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社會團體等依法屬于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部門、單位(以下簡稱部門單位)對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本辦法所稱國有企業是指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含金融機構)。

  第四條  部門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或指定履行內部審計職責的其他內設機構,下同)依規依法獨立實施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本部門單位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干涉,不得打擊報復內部審計人員。對有意設置障礙、推諉拖延的,應當進行批評和通報;造成惡劣影響的,應當嚴肅問責追責。

  內部審計人員參與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與被審計個人及所在單位或者與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五條  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應加強對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領導,健全相應的組織協調機制,完善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研究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保證履行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職責所需的力量和經費。

  第六條  部門單位應根據干部管理監督需要和審計資源等實際情況,科學制定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推進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審計全覆蓋。

經濟責任審計可以在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任職期間進行,也可以在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離任后進行,以任職期間審計為主。

  第七條  內部審計機構會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構提出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年度項目計劃,提交本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會議審定。

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應當與單位其他審計項目和監督檢查工作相結合,避免重復檢查。

  第八條  部門單位開展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主要包括:

  (一)下屬單位的正職領導干部或者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職領導干部;

  (二)部門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兼任下屬單位正職領導職務且實際履行經濟責任時,作為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部門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兼任下屬單位正職領導職務且不實際履行經濟責任時,下屬單位實際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職領導干部作為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

  (三)部門單位要求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其他領導干部。

  第二章  審計內容

  第九條  部門單位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應當以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為基礎,以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情況為重點,充分考慮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的管理監督需要、履職特點和審計資源等因素,依規依法確定審計內容。

  第十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開展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內容主要包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情況;

  (二)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執行和效果情況;

 ?。ㄈ┲卮蠼洕马椀臎Q策、執行和效果情況;

 ?。ㄋ模┴斦攧展芾砗徒洕L險防范情況,資金、資產、資源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況,以及在預算管理中執行機構編制管理規定情況;

 ?。ㄎ澹┰诮洕顒又新鋵嵱嘘P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遵守廉潔從政規定情況;

 ?。┮酝鶎徲嫲l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ㄆ撸┢渌枰獙徲嫷膬热?。

  第十一條  國有企業開展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內容主要包括:

 ?。ㄒ唬┴瀼貓绦悬h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情況;

  (二)企業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定、執行和效果情況;

 ?。ㄈ┲卮蠼洕马椀臎Q策、執行和效果情況;

 ?。ㄋ模┢髽I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健全和運行情況,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ㄎ澹┢髽I財務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風險管控情況,境外資產管理情況,生態環境保護情況;

 ?。┰诮洕顒又新鋵嵱嘘P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遵守廉潔從業規定情況;

 ?。ㄆ撸┮酝鶎徲嫲l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ò耍┢渌枰獙徲嫷膬热?。

  第十二條  部門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兼任下屬單位正職領導職務且屬于審計對象的,對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審計內容僅限于該領導干部所兼任職務應當履行的經濟責任。

  第三章  審計實施

  第十三條  內部審計機構根據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年度項目計劃,派出3人以上的審計組實施審計。

  對同一被審計單位2名以上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可以同步組織實施,分別認定責任。

  第十四條  內部審計機構應按有關規定向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或者原任職單位(以下統稱所在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抄送本部門單位的紀檢監察機構、組織人事部門。

  第十五條  審計組應當調查、了解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及所在單位的相關情況,評估其存在重大問題的可能性,確定審計的應對措施,編制審計實施方案。

  審計實施方案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ㄒ唬┍粚徲媰炔抗芾淼念I導干部姓名;

 ?。ǘ╉椖棵Q;

 ?。ㄈ徲嬆繕撕头秶?;

  (四)審計內容和重點;

 ?。ㄎ澹徲嫵绦蚝头椒ǎ?/p>

 ?。徲嫿M成員的組成以及分工;

  (七)審計時間進度計劃;

 ?。ò耍徲嫻ぷ饕蟆?/p>

  第十六條  實施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時,應當召開由部門單位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審計組主要成員、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的審計進點會,聽取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作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述職報告,安排審計工作有關事項。

  審計組應當在被審計單位公示審計項目名稱、審計紀律要求和舉報電話等內容。

  第十七條  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內部審計機構及審計組應當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全面了解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

  第十八條  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以及其他有關單位、人員等,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與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資料。

  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應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作出書面承諾。

  第十九條  審計組實施審計后,應當向內部審計機構提交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一般包括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總體評價、主要業績、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責任認定、審計建議等內容。

  第二十條  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書面征求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對審計組審計報告的意見。

  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應當自收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意見;10個工作日內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

  審計組應當針對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提出的書面意見進行研究和核實,對審計報告作出必要的修改,連同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的書面意見一并報送內部審計機構。

  第二十一條  內部審計機構應按規定程序對審計組審計報告進行復核、審理,出具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并報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簽發。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應當事實清楚、評價客觀、責任明確、用詞恰當、文字精煉、通俗易懂。

  第二十二條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應按規定程序報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按干部管理權限送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送紀檢監察機構。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應當送達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

  第二十三條  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線索,由內部審計機構按規定向部門單位黨組(黨委)報告。

  應當由紀檢監察機構處理的問題線索,由內部審計機構依規依紀依法移送處理。

  第二十四條  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結束后,內部審計機構可以根據需要組織召開會議,向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等有關人員反饋審計結果和相關情況。

  第二十五條  被審計單位應當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送達之日起30日內向內部審計機構報送整改方案;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送達之日起90日內完成整改,并將書面整改報告報送內部審計機構。

  第四章  審計評價

  第二十六條  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在審計查證或者認定事實的基礎上,在審計范圍內對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作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

  審計評價應當有充分的審計證據支持,對審計中未涉及的事項不作評價。

  第二十七條  對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按照權責一致原則,根據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職責分工,綜合考慮相關問題的歷史背景、決策過程、性質、后果和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實際所起的作用等情況,界定其應當承擔的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

  第二十八條  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對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的下列行為應當承擔直接責任:

 ?。ㄒ唬┲苯舆`反有關黨內法規、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上級單位有關規定的;

 ?。ǘ┦谝?、指使、強令、縱容、包庇下屬人員違反有關黨內法規、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上級單位有關規定的;

 ?。ㄈ┴瀼攸h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上級單位工作部署不堅決不全面不到位,造成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損失浪費,生態環境破壞,公共利益損害等后果的;

  (四)未完成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措施、目標責任書等規定的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作為第一責任人(負總責)事項,造成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損失浪費,生態環境破壞,公共利益損害等后果的;

 ?。ㄎ澹┪唇浢裰鳑Q策程序或者民主決策時在多數人不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決定、批準、組織實施重大經濟事項,造成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損失浪費,生態環境破壞,公共利益損害等后果的;

  (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后果起決定性作用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九條  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對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的下列行為應當承擔領導責任:

 ?。ㄒ唬┟裰鳑Q策時,在多數人同意的情況下,決定、批準、組織實施重大經濟事項,由于決策不當或者決策失誤造成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損失浪費,生態環境破壞,公共利益損害等后果的;

 ?。ǘ┻`反本單位內部管理規定造成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損失浪費,生態環境破壞,公共利益損害等后果的;

  (三)參與相關決策和工作時,沒有發表明確的反對意見,相關決策和工作違反有關黨內法規、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上級單位有關規定,或者造成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損失浪費,生態環境破壞,公共利益損害等后果的;

  (四)疏于監管,未及時發現和處理所管轄范圍內本級或者下一級單位違反有關黨內法規、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上級單位有關規定的問題,造成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損失浪費,生態環境破壞,公共利益損害等后果的;

 ?。ㄎ澹┏苯迂熑瓮?,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的后果應當承擔責任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條  審計評價時,應當認真貫徹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對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在改革創新中的失誤和錯誤,正確把握事業為上、實事求是、依紀依法、容糾并舉等原則,經綜合分析研判,可以免責或者從輕定責,鼓勵探索創新,支持擔當作為,保護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第五章  審計結果運用

  第三十一條  部門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通報、責任追究、整改落實、結果公告等結果運用制度,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以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任免、獎懲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的重要參考。

  內部審計機構應按照規定以適當方式通報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紀檢監察機構應當對審計移送事項依規依紀依法作出處理。在開展巡察時把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作為重要內容。

  組織人事部門應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將審計結果以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任免、獎懲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的重要參考。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及審計整改報告歸入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本人檔案。

  其他職能機構對審計發現的典型性、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和提出的審計建議及時進行研究,將其作為采取有關措施、完善有關制度規定的重要參考。

  第三十二條  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根據審計結果,應當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ㄒ唬徲嫲l現的問題,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將整改結果書面報告內部審計機構;

  (二)根據審計發現的問題,落實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三)根據審計建議,采取措施,健全制度,加強管理;

 ?。ㄋ模徲嫿Y果以及整改情況納入所在單位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的內容,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以及領導班子成員述責述廉的重要內容。

  第三十三條  審計機關應加強對部門單位開展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充分運用部門單位的審計成果,增強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的監督合力。審計機關在審計中,對部門單位內部審計發現且已經糾正的問題不在審計報告中反映。

  部門單位應按規定將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報送同級審計機關備案。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部門單位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被審計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以及其他有關單位和人員在內部管理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職責、權限、程序、法律責任等,本辦法未作規定的,依照黨內法規、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試行期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