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度水路油價補貼資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中央下達2024年度水路油補資金11394萬元,其中費改稅補助資金3280萬元,漲價補助資金8114萬元。另外,收回2022年度預撥但未完成的項目統籌使用資金920.74萬元,納入2024年度水路油補資金分配(共12314.74萬元)。按照我廳會同省財政廳2023年修訂的《廣東省農村水路客(渡)運油價補貼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對2024年度廣東省水路資金申請進行了審核分配。
一、統籌資金分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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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統籌使用資金按照以下原則分配:
一是按照《財政部交通運輸部關于調整農村客運、出租車油價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2〕1號)要求,地方統籌使用資金不低于漲價補助資金60%。
二是對油補工作考核評估前三名地市進行績效獎勵。
三是統籌使用資金優先安排農村水路客(渡)船項目。
四是統籌使用資金安排先后次序如下:上級要求完成事項、農村水路客(渡)船項目、農村水路渡船安全能力提升項目、農村水路客(渡)運碼頭(渡口)安全設施改善項目、農村水路客(渡)船以外的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客船項目、農村水路客(渡)運碼頭(渡口)的候船設施改善項目、客運聯網售票信息化項目。補貼金額計算方法見《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第十四條。
(二)審核分配計劃
1.績效獎勵。對2023年度水路客(渡)運油價補貼工作評估排名前三名的地市按績效系數0.5、0.3、0.2予以獎勵。
分配計劃:經考核評估,2023年度水路客(渡)運油價補貼工作評估排名前三的地市分別為珠海、佛山、江門,3個地市按績效系數分配績效獎勵資金100萬元。
2.申報項目補助。廣州、珠海、佛山、韶關、湛江、肇慶、江門、惠州、梅州、清遠、東莞、潮州共12個地市申報新建客(渡)運船舶14艘,農村水路客(渡)運建設項目215個;其余9個地市無統籌資金項目申請。
分配計劃:經審核,14艘新建客(渡)運船舶、199個農村水路客(渡)運建設項目符合2024年度統籌使用資金補助條件,納入補助范圍;16個項目為非農村水路客(渡)運建設項目,不符合補助條件,未納入補助范圍。補助項目中,5艘更新改造客(渡)船申請項目和115個農村水路客(渡)運建設項目為事后補助項目,9艘更新改造客(渡)船申請項目和70個農村水路客(渡)運建設項目為預撥補助項目。補助項目的合同金額共2.42億元,按照《實施細則》補助標準核算,補助金額共4995.84萬元。
二、直接油補分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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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農村客(渡)運和島際客(渡)運的船舶(國際客運、大陸與港澳臺間客運、旅游客運船舶除外)。
(二)農村渡船直接油補分配情況
分配計算方法:
以船舶為單位補貼渡工勞務費用:
船舶單船補貼金額=船舶單船每月補貼標準×12×運營調節系數。
其中,義渡船舶單船每月補貼標準為2000元,非義渡船舶為1000元。運營調節系數根據船舶運營系數高低分為1、0.5、0三檔,運營系數大于0.5時,運營調節系數為1;運營系數大于0且小于等于0.5時,運營調節系數為0.5;運營系數等于0時,運營調節系數為0。
以船舶綜合客位數為單位補貼燃油費用:
單船補貼金額=單船綜合客位數/全省運營渡船綜合客位總數×100%×資金總額。
單船綜合客位數=載客定額×運營系數×地區調節系數×義渡調節系數×安全生產系數。
義渡調節系數為2,非義渡調節系數為1。
分配計劃:經審核,符合2024年度農村渡船直接油補的船舶共484艘,分配資金合計4331.34萬元。
?。ㄈ┺r村客船直接油補分配情況
分配計算方法:根據符合申報要求的農村客船補貼營運船舶綜合功率占總比,計算船舶補貼金額:
營運單船補貼金額=單船綜合功率數/全省營運船舶綜合功率總數×100%×資金總額。
單船綜合功率數=船舶主機額定功率×營運系數×地區調節系數×島民或村民占比×船型系數×安全生產系數。
分配計劃:經審核,符合2024年度農村客船直接油補的船舶共107艘,分配資金合計2887.56萬元。
為確保資金補貼公開透明、公平公正,我廳將按照《實施細則》規定,把所有申請項目的補貼審核情況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9日),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對群眾舉報弄虛作假騙取補貼的項目,一經查實,將追回全部補貼,并按照有關規定納入誠信管理。
客船投訴監督電話:020-83730563;渡船投訴監督電話:020-83807562。
相關附件:
附件2-2022年度廣東省水路客(渡)運統籌資金預撥項目清算表.xlsx
附件3-2023年度廣東省水路客(渡)運油價補貼工作評分表.xlsx
附件4-2024年度廣東省水路客(渡)運新建船舶統籌使用資金分配方案.xlsx
附件5-2024年度廣東省水路客(渡)運建設項目統籌使用資金分配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