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石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2024)
蘭石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速、準確地查找蘭石鎮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指南(如有調整,及時更新)。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蘭石鎮人民政府主動公開蘭石鎮人民政府制發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蘭石鎮領導班子分工、政府機構及簡稱、政府辦公室職能設置及內設機構信息;
2.蘭石鎮人民政府制發的普發性非涉密文件;
3.蘭石鎮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4.蘭石鎮人民政府的會議和蘭石鎮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出席的活動信息(新聞通稿);
5.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6.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農業農村、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7.其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方式
1.本機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本機關網上信息公開網址(湛江市吳川市蘭石鎮 - 吳川市人民政府網站 http://www.lggbt.com/zfxxgk/zjswcslsz/)。
2.本機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本機關在吳川市蘭石鎮人民政府公告欄(地址:吳川市蘭石鎮蘭新街1號政府大院新辦公樓)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蘭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受理機構:蘭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聯系地址:吳川市蘭石鎮蘭新街1號政府大院新辦公樓2層。
郵政編碼:524541
聯系電話:0759-5195078 傳真:0759-5195078
互聯網申請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9275/choice
(二)提出申請
向蘭石鎮人民政府辦公室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填寫《蘭石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吳川市政府門戶網站鎮街網站導航(http://www.lggbt.com/)下載,復制有效。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2.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以“當面提交”或“郵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請。
(三)申請處理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視情需出具回執的將出具回執)。
1.經初審申請的內容不明確的,按照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告知申請人予以補充。
2.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四)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蘭石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1.屬于公開范圍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或告知其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符合《條例》第三十二條應當公開條款規定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4.屬于非本機關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請人;如能確定掌握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名稱和聯系方式。
5.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6.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7.屬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8.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于《條例》第二條規定的政府信息范圍的,告知申請人。
(五)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向有關部門舉報。
吳川市蘭石鎮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