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川市蘭石鎮關于防貧救助保險服務采購需求公告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和湛江市、吳川市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現向社會發布防貧救助保險服務采購需求公告,歡迎符合有關要求的單位參加報名,現將采購需求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2024年湛江市吳川市蘭石鎮防貧救助保險服務項目
項目地點:吳川市蘭石鎮
項目費用:拾壹萬壹仟肆佰肆拾圓整(¥111440元)
項目概況:為蘭石鎮轄區內脫貧戶398戶購置相關防返貧救助保險服務,需從醫療救助、食品安全、住房保障、出行意外救助、教育補助、失業保障等六個方面進行保障。
二、報名單位相關要求:
報名單位應當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良好的信譽,有相關承保經驗的單位優先考慮。
三、保險服務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報名時間: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
五、報名資格確認:
請有意向且符合有關要求的單位在2024年11月5日17時30分前將報公司資質文件、技術方案通過郵寄或現場遞交至吳川市蘭石鎮農業農村和生態環保辦公室,逾期不受理。其中技術方案需列明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實施條件、服務期、服務范圍、服務承諾等(根據項目實際)。上述文件均需密封處理,報名文件封面應注明公司名稱、項目負責人及聯系電話。
六、結果確認:
經鎮黨政班子會議綜合審定各報名單位的營業執照、項目合同等有效資料,確定項目中選單位。
七、其他須知:
1、申請投標的單位多于3家(含3家)時,采購單位綜合對比報名文件,選定第一、第二候選服務單,并在規定期限內與第一候選服務單位簽訂合同。如果第一候選單位放棄服務資格,或者在規定期限內未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則簽約資格作廢,依次選擇第二候選服務單位為成交單位。申請投標的意向單位不足3家的,此次采購失敗,將發布第二次采購公告。
2、第二次采購公告發布后,如報名單位仍低于3家(只有2家)的,采購單位綜合對比報名文件,選定第一、第二候選服務單位,并在規定期限內與第一候選服務單位簽訂合同。如果第一候選單位放棄服務資格,或者在規定期限內未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則簽約資格作廢,依次選擇第二候選服務單位為成交單位。若報名單位只有1家的,經采購單位審核符合采購要求的,可直接委托報名單位。
3、若無報名單位,采購單位將直接委托服務單位。
4、本公告解釋權歸吳川市蘭石鎮人民政府。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楊梅玲 電話:0759-5195078
采購單位:吳川市蘭石鎮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