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石鎮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蘭石鎮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及省、湛江市的有關規定,現公布蘭石鎮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報告包括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情況、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內容。本報告主要通過吳川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蘭石鎮政府信息公開板塊進行公布(http://www.lggbt.com/zjwcls/gkmlpt/index),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吳川市蘭石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聯系(地址:吳川市蘭石鎮蘭新街1號,郵編:524541,電話:0759-5195078)。
總體情況
我鎮認真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湛江市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湛府辦函〔2020〕14號)及吳川市文件要求,制定具體工作的推進落實措施,全力做好2021年政務公開工作。尤其要聚焦助力“六穩”“六保”,緊緊圍繞國家和省以及湛江市、吳川市的相關重點工作要求,研究制訂落實方案,加快部署推動本地區、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保證重點工作不漏項,確保按照時間節點高質量完成國家部署的相關任務。
我鎮政務公開工作目前的具體情況主要為以下幾方面:
(一)我鎮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成立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黨政綜合辦,統一協調指導全鎮政務公開工作。嚴格圍繞標準化規范化,反復梳理公開事項,高標準建設完善門戶網站,拓展公開渠道,完善公開方式,規范公開流程,完善公開制度。目前,我鎮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正在有序開展。
(二)我鎮結合本級政府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梳理細化相關領域政務公開事項,堅持“應公開、盡公開”原則,除有法律、法規、規章等明確規定不予公開的事項外,其余事項均應列入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做到公開事項分類科學、名稱規范。2021年底編制完成二級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并按程序公開。
(三)我鎮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按照最新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承辦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事宜,維護和更新本行政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組織編制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在職責范圍內發布準確的信息予以澄清,發布信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批準的,未經批準不會發布。今年以來,我鎮公開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群眾廣泛知曉的國家、省、市重要政策解讀信息71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在省政府、湛江市政府、吳川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雖然我鎮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依申請公開程序不夠規范、專職人員配備不足、主動公開內容不夠完善、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等方面的問題。針對以上問題,我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
加強信息主動公開。不斷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做好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社會公益事業等領域政府信息的發布工作,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加強政務輿情回應。對公眾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要主動在予以回應,提高政務輿情回應的主動性、針對性、有效性,做到及時預警、科學研判、妥善處置、有效回應,發布權威信息,正確引導網絡輿情發展。
加強工作業務培訓。積極參加市職能部門組織的培訓,及時召開全鎮職能部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培訓會議,切實提高各有關部門政務公開分管領導和經辦人員的業務能力、工作水平和綜合素質,確保我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正常、深入、有序開展。
繼續充實公開內容。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熱點信息的梳理。
繼續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上,不斷總結經驗,逐步完善信息公開審查、發布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發展。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