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湛內資有限責任公司如何注銷登記?
可選擇簡易注銷或一般注銷。
(1)簡易注銷:
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償完結的內資有限責任公司可申請簡易注銷。在申請簡易注銷登記時,不應存在未結清清償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應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等債權債務。
內資有限責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簡易注銷程序: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產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調查或采取行政強制、司法協助、被予以行政處罰等情形的;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注銷登記的;曾被終止簡易注銷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注銷登記前需經批準的;不適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簡易注銷登記流程及提交材料:
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填寫簡易注銷公示,公示期滿20天后的20天內(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適當延長,最長不超過30天,企業要在期限內向登記機關提交材料申請辦理注銷,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簡易注銷申請的,視為放棄辦理簡易注銷),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材料申請辦理注銷:
①《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②《簡易注銷全體投資人承諾書》;
③營業執照的正副本原件(如有電子營業執照一并交回,如果遺失,需提交刊登遺失公告報紙樣式)。
(2)一般注銷:
公司因解散、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終止的,應當依法進行清算,并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有分支機構的,應先行辦理分支機構的注銷手續。
一般注銷的流程及提交材料: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免費公示清算組信息,并于60日內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布債權人公告(也可在報紙上發布公告),公告期為45個自然日。
公告期滿后,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材料申請辦理注銷:
①《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②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決議或者決定,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行政機關責令關閉、公司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的文件;
③股東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確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簽署確認;股份有限公司由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④清稅證明材料(登記機關和稅務部門已共享清稅信息的,無需提交紙質清稅證明材料);
⑤僅通過報紙發布債權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報紙樣張。
⑥清算人、破產管理人申請注銷登記的,應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為清算人、破產管理人的證明;
⑦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注銷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批準文件的復印件;
⑧營業執照的正副本原件(如有電子營業執照一并交回,如果遺失,需提交刊登遺失公告報紙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