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少女,日韩电影在线观看免费观看完整版,亚洲高清国产一区二区三区,亚洲午夜久久久久久噜噜噜

首頁 > 政務公開 > 應急管理

吳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吳川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時間:2017-10-29 15:20:45 來源:吳川市府辦
【 打印 】

吳府辦〔2017〕63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吳川工業園管委會,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吳川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衛計局反映。

  吳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0月25日  


吳川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 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2   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指揮機構

  2.2 日常管理機構

  2.3 專家咨詢委員會

  2.4 應急處理技術機構

  3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

  3.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

  3.2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

  3.3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

  3.4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級)

  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報告

  4.1 監測

  4.2 預警級別及分布

  4.3 報告

  5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響應和終止

  5.1 應急響應原則

  5.2 應急響應啟動

  5.3 應急響應措施

  5.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響應

  5.5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終止

  6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善后處理

  6.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調查與評估

  6.2獎懲

  6.3撫恤和補助

  6.4補償

  7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7.1 技術保障

  7.2 物資保障

  7.3經費保障

  7.4交通運輸保障

  7.5治安保障

  7.6法制保障

  7.7社會動員保障

  8   附 則

  8.1名詞術語

  8.2預案解釋部門

  8.3預案實施時間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提高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控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湛江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湛江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吳川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市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需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其他突發公共事件中涉及的應急醫療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關預案。

  1.4 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各鎮(街)、各部門及群眾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對突發公共事件實行分級管理的原則,市政府負責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鎮政府(街道辦)負責本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市直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范,措施果斷。各鎮政府(街道辦)、各有關部門和市衛計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重視開展防范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單位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廣泛組織、動員公眾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

  2 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根據《吳川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結合現行應急工作體制,成立吳川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作為負責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機構。

  各鎮政府(街道辦)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成立鎮(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切實做好鎮(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市衛計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規定,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市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1.1吳川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其主要職責是:啟動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統一組織、指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必要時由市長任總指揮,市有關領導、市應急辦主任、市衛計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在市衛計局。

  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理的需要確定,主要有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局、市衛計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畜牧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環保局、市林業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用事業局、市經科局、市外事僑務局、市旅游局、中國電信吳川分公司、中國移動吳川分公司、中國聯通吳川分公司、市氣象局、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隊、市紅十字會等組成。各成員單位的職責是: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單位,及時報道與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并積極主動地正確引導輿論,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宣傳報道、危機心理干預和防病知識普及。

  市發改局負責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相關藥品、醫療服務器材以及實行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的商品的價格監管,查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和擾亂市場秩序行為。

  市衛計局負責組織制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應急救治工作和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并進行檢查、督導;負責組織應急疫苗、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防護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儲備和調度;負責組織全社會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市財政局負責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安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中需市財政負擔的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教育局與市衛計局密切配合,組織實施各類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控制措施,防范學校內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密切注視疫情動態和與疫情有關的社會動態,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置與疫情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協助市衛計局依法落實強制隔離措施。

  市畜牧局負責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開展對與人類接觸密切的動物相關傳染病的監測和管理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要協助市衛計局對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檢疫、查驗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運輸環節傳播,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急用物資和有關標本的運送,做好疫區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組織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負責對受災群眾進行生活救助。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社會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國內外企業、個人以及外國政府、境外組織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款物管理和發放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火化工作。

  市人社局組織制定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的工傷待遇政策。

  市環保局負責組織環境質量監測與環境保護監督執法,維護環境安全。

  市林業局組織開展野生動物相關傳染病的監測、基礎調查和樣品采集及保存;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期間,組織快速隔離、病樣采集,組織專家分析和提出有關野生動物活動范圍和趨勢等預警信息。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在職責范圍內組織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應急藥品供應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的監督。

  市市場監管局加強市場監管和廣告監管,嚴厲查處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之機誤導消費者和非法牟利的行為。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和管理;根據國家制定的相關產品的技術標準和規范,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市公用事業局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監督管理。

  市經科局負責重要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工作;協助提供應急處置所需技術,支持相關科學技術研究。

  市外事僑務局處理涉外事務,協調實施涉外事件的處置工作,協調處理涉外突發事件的善后工作。

  市旅游局組織旅游行業認真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期間,組織做好旅游團隊及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海內外旅游團隊中發生和跨地區傳播擴散;通過駐外旅游辦事處等渠道,及時收集世界旅游組織和主要客源國的反映,有針對性地做好有關工作。

  中國電信吳川分公司、中國移動吳川分公司、中國聯通吳川分公司負責承擔應急通信任務,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通信保障。

  市氣象局做好相關氣象信息的預測預報,開展與公共衛生相關的氣象科學研究,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提供氣象參考依據。

  市人武部負責軍隊系統(駐地部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調集)組織協調軍隊醫療衛生有關技術人員和力量,支持和配合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市武警中隊組織指揮武警部隊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行動,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事件現場的控制工作。

  市紅十字會組織群眾開展現場自救和互救,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向國內外發出呼吁,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

  其它部門根據突發事件處理的需要,做好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交辦的相關工作。

  2.2 日常管理機構

  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衛計局)負責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制定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方針與措施;制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建與完善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組織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各鎮(街)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案;承辦救災、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衛生問題的組織協調工作;對突發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醫療救護工作。聯系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各成員單位履行《吳川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及時報送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2.3 專家咨詢委員會

  市衛計局負責組建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1)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級別以及采取的相應重要措施提出建議;

  (2)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準備提出建議;

  (3)參與制訂、修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

  (4)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

  (5)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的終止、后期評估提出意見;

  (6)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和日常管理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

  2.4 應急處理技術機構

  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專業技術機構,要積極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培訓,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醫療衛生機構要服從市衛計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2.4.1 醫療機構:主要負責病人現場搶救、運送、診斷、治療、醫院內感染控制,檢測樣本采集,配合進行病人的流行病學的調查,做好緊急用血準備。

  2.4.2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要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理(包括對有關人員觀察和隔離措施,采集病人和環境標本,環境和物品的衛生學處理等),開展病因現場快速檢測和實驗室檢測,加強疾病和健康監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理和實驗室檢測的技術指導和技術支持任務。

  2.4.3 衛生監督機構:主要負責對事件發生地區的飲水衛生、環境衛生以及醫療衛生機構的疫情報告、醫療救治、傳染病防治等進行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3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四級。

  3.1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并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擴散趨勢。

  (3)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并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

  (6)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并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7)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2 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

  (1)在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內,一個平均潛伏期內(6天)發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關聯的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縣(市、區)。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發生流行,在一個設區市范圍內,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多點連續發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圍波及2個以上設區市。

  (4)霍亂在一個設區市行政區域內流行,1周內發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以上設區市,有擴散趨勢。

  (5)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以上縣(市、區),一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尚未造成擴散。

  (7)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縣(市、區)以外的地區。

  (8)發生重大醫源性感染事件。

  (9)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性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境內外隱匿運輸、郵寄烈性生物病原體、生物毒素造成我國境內人員感染或死亡。

  (13)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3 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

  (1)發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5例,流行范圍在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以內。

  (2)腺鼠疫發生流行,在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內,一個平均潛伏期內連續發病10例以上,或波及2個以上市(市、區)。

  (3)霍亂在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發生,1周內發病10-29例,或疫情波及2個以上縣(市、區),或設區市以上城市的市區首次發生。

  (4)一周內同一集體單位或學校,痢疾、甲肝、傷寒副傷寒、麻疹累計發病100例以上,或者累計發病10例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流腦、出血熱累計發病10 例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流感累計發病數500例以上。

  (5)一周內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6)在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8)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性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9)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10)設區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4 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級):

  (1)腺鼠疫在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發生,一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10例。

  (2)霍亂在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發生,1周內發病9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99人,無死亡病例報告。

  (4)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9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與報告

  4.1 監測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和要求,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與報告網絡體系,包括:法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網絡、癥狀監測網絡、實驗室監測網絡以及全國統一的舉報電話,各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衛生監督機構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

  市衛計局要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4.2 預警級別及發布

  預警級別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市衛計局根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組織專家咨詢委員會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進行分析、評估和預測,初步確定預警級別、擬訂處理措施,向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提出發布預警信息的建議。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準確地向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由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發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住戶通知等方式進行。

  預警發布后,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處理指揮部的預警決定和各自職責,迅速做好應急處理各項準備工作。

  4.3 報告

  任何個人與單位都有權向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4.3.1 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1)責任報告單位

  ①市衛計局指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

  ②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③市衛計局;

  ④市政府;

  ⑤其他有關單位,主要包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單位、與群眾健康和衛生保健工作有密切關系的機構,如檢驗檢疫機構、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等。

  (2)責任報告人

  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

  4.3.2 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在1小時內盡快向市衛計局報告。市衛計局應當在1小時內盡快市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湛江市衛計局報告,并應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確認,及時采取措施,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市政府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盡快向湛江市政府報告。

  對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可以直接上報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4.3.3 報告內容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分為首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要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事態發展和控制情況及時報告事件進程。

  (1)首次報告: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以最快方式完成首次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報告時間、波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盡可能報告的內容包括:事件的性質、范圍、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發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等。

  (2)進程報告:根據事件的進程變化或上級要求隨時上報。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判斷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進程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結案報告:在事件處理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上報。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并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報告的具體要求由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另行規定。

  4.3.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

  各級醫療機構可直接通過互聯網上的專用系統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提高信息報告的及時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收到報告信息后,及時審核信息,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并匯總統計、分析,按照有關規定報告市衛計局。

  5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響應和終止

  5.1.應急響應原則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響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預防控制工作需要等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預警和響應級別,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對事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及時升級預警和響應級別;對范圍局限、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事件,及時撤銷預警。

  對學校、全市性重要活動期間等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高度重視,提高報告和響應級別,確保迅速、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事發地之外的鎮政府(街道辦)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后,及時通知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轄區內發生,并服從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5.2 應急響應啟動

  (1)根據醫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等機構提供的監測數據和有關預警信息,市衛計局立即組織專家咨詢委員會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

  (2)根據專家咨詢委員會的評估意見,市衛計局向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建議。

  (3)根據市衛計局的建議,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做出是否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決定。

  5.3 應急響應措施

  5.3.1 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運輸安全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3)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經湛江市應急委員會決定,可以宣布疫區范圍;經省應急委員會決定,可以對本市內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故,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圍,劃定控制區域。

  (4)疫情控制措施: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可以在市內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決定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設備等緊急措施。

  (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采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6)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組織衛計、公路、交通、市場監管等部門在交通站點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市衛計局指定的機構移交。

  (7)開展群防群治:鎮政府(街道辦)以及村(居)委會協助市衛計局和其他部門、醫療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工作;積極開展群眾性衛生活動,控制傳染源的傳播。

  (8)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

  5.3.2 市衛計局

  (1)組織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2)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評估,提出啟動相應應急響應級別的建議。

  (3)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藥。

  (4)負責對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

  (5)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應的技術培訓工作。

  (6)針對事件性質,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7)進行事件評估: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5.3.3 市醫療機構

  (1)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診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致病、致殘人員,對確需轉診的要嚴格按要求做好轉診工作。

  (2)協助疾控機構人員開展標本的采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

  (5)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現傳染病立即向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5.3.4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信息報告: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

  (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疾控中心人員到達現場后,盡快制訂流行病學調查計劃與方案,立即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涉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根據疫情線索,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并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3)實驗室檢測:按有關技術規范要求,采集足量的標本,開展實驗室檢測工作。如當地無法開展相關檢測時,應及時將采集的足量的標本送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查找致病原因。

  (4)開展市內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的技術培訓工作。

  5.3.5 市衛生監督所

  (1)在市衛計局的領導下,開展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

  (2)圍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安監局、市環保局等相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環境衛生、職業衛生等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3)協助市衛計局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5.3.6 非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措施

  未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鎮政府(街道辦)應根據其他地區發生事件的性質、特點、發生范圍和發展趨勢,分析本轄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與事件發生地的聯系,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2)組織做好本轄區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

  (3)加強相關疾病與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必要時,建立專門報告制度。

  (4)開展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5)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6)根據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開展交通衛生檢疫等。

  5.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響應

  5.4.1 基本響應程序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市衛計局和市相單位在迅速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同時,應對事件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擴大。

  (2)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相關信息后,按照下列原則和程序辦理:

  ①記錄電話接聽的時間、報告人姓名、單位、聯系電話等。

  ②詢問并記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概況:發生時間、地點、原因、涉及的范圍、發展趨勢、人員發病或傷亡情況,現場指揮和救護或處置情況,事件發生現場事態發展情況,以及請求支援的情況等。

  ③工作時間由工作人員按照程序提出初步擬辦意見并迅速呈送;下班后或節假日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的,應直接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帶班領導或者直接向市衛計局報告,同時立即向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

  ④對處理情況、過程應當及時準確地進行記錄(包括:時間、處理過程、方式、接報和處理人,并將相關內容錄入計算機。)

  5.4.2 分級響應

  (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的應急響應

  在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啟動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2)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Ⅳ)的應急響應

  ①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急響應:負責市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有關部門協助市衛計局收集疫情信息,組織人員的疏散安置,依法進行疫區的確定、封鎖和隔離,做好輿論宣傳工作;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醫療救治和預防、防護的設備、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供應。

  ②市衛計局應急響應:接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后,及時將相關情況向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湛江市衛計局報告;立即組織專家調查確認,并對事件進行綜合評估;提出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初步建議;迅速組織衛生技術人員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做好致病致殘人員隔離救治、密切接觸者隔離、樣品采集和消毒處理等工作,并按照規定向市政府、湛江市衛計局報告調查處理情況;根據需要向湛江市衛計局提出技術支持和指導請求。

  5.5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終止由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

  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市衛計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并提出終止建議,報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實施,并向湛江市衛計局報告。

  6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善后處理

  6.1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調查與評估

  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市衛計局在市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工作進行調查評估。調查評估的內容應當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患者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調查評估報告應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上報市政府和湛江市衛計局。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評估由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6.2 獎懲

  市政府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市民政局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3 撫恤和補助

  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或死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撫恤和補助;對參加應急處理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補助標準,給予補助。

  6.4 補償

  應急工作結束后,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

  7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要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技術研究,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體系,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順利開展。

  7.1.技術保障

  7.1.1 通信與信息

  (1)通信系統

  ①依托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管理系統,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網,逐步建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專用通信網。

  ②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工作平臺應當與湛江市應急聯動中心相聯通,并確定與各參與部門和單位的通訊方式。

  ③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市直單位以及各鎮政府(街道辦)應急處理指揮機構,應當確保1部專用固定電話,24小時有人值守,明確帶班領導。

  (2)信息系統

  ①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建立覆蓋全市的各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決策指揮系統信息系統,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工作,由市衛計局負責信息系統的組建、運轉和維護。

  ②市衛計局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建設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醫療救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之間的信息共享。

  7.1.2 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按照國家要求,建立統一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加快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強化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的責任;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疫情信息網絡;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設備條件;加強疾病控制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

  7.1.3 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按照“中央指導、地方負責、統籌兼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則,逐步建成符合市情、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建立傳染病醫院或指定具有傳染病防治條件和能力的醫療機構建立傳染病病區,中心衛生院設立傳染病門診和隔離留觀室。

  7.1.4 衛生執法監督體系

  市衛計局要明確職能,落實執法責任,規范執法監督行為,加強衛生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對執法監督人員實行資格準入制度和在崗培訓制度,全面提高衛生執法監督的能力和水平。

  7.1.5 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衛生救治隊伍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應急救援隊伍,應當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不斷充實加強。市衛計局要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應急衛生救治隊伍。

  (1) 應急衛生救治隊伍的組建方式和種類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需要,市衛計局組建市應急衛生救治隊伍。主要包括傳染病、食物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健康教育與心理防護、職業中毒和化學污染中毒應急衛生救治隊伍。每類隊伍的人數組成至少10人。市衛計局還可根據實際,對于鼠疫、霍亂等重大傳染病、轄區內建有放射源設施的、存在重大化學和環境污染隱患的,分別組建專業的應急衛生救治隊伍,以供醫療搶救時征調。

  應急衛生救治隊伍根據其應對事件類型,在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醫療機構、衛生監督機構中,選擇年富力強,具有實際工作能力和發展潛力的現場流行病學、實驗室檢測、微生物學、臨床救治、醫院感染管理、中醫學、食品衛生、職業中毒、核醫學、信息網絡等專業的人員組成。

  (2)應急衛生救治隊伍的管理與培訓

  ①應急衛生救治隊伍的管理

  對應急衛生救治隊伍實行計算機網絡化管理,建立應急衛生救治隊伍資料庫,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情況,對隊伍及時進行調整。應急衛生救治隊伍應當加強與其他應急保障隊伍協調配合,互聯互動,形成合力。

  ②應急衛生救治隊伍的培訓

  市衛計局選擇市內綜合力量較強、專業特點符合應急救治需要的醫療衛生機構,作為應急衛生救治隊伍的培訓基地,承擔相應的培訓任務。

  加強應急衛生救治專業人員的培訓,市衛計局組織醫療衛生單位負責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工作人員及應急衛生救治技術人員參加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的培訓。

  7.1.6 應急演練

  市衛計局根據工作需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演練。任何演練需要公眾參與的,必須報市人民政府同意。應急演練結束后應進行全面總結和評價。

  7.2 物資保障

  市衛計局、市發改局和市財政局要加強溝通、協調配合,按照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制訂的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建立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市衛計局提出衛生應急物資儲備計劃;市發改局負責組織、落實物資儲備、供應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要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處置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供應;市財政局保障物資儲備經費。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市衛計局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向市發改局和市財政局調用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

  市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制度,保障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供應。

  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用、挪用、流散或者失效,一旦出現上述情況,應當及時補充和更新。

  7.3 經費保障

  市發改局應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

  市財政局按規定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經費,所需資金已在部門預算核定的應按照有關快速撥款程序及時撥付;未在部門預算核定的,要通過調整部門預算內部支出結構和追加部門預算等方式,及時安排和撥付。

  市財政局、市審計局要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確保專款專用。

  7.4 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公路運輸設施、工具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負責道路運輸秩序的保障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動態數據庫,明確用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數量、分布、功能、使用狀態等。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由公安、交通、公路、衛計等部門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和交通衛生檢疫;道路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應當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確保道路暢通;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開通水上和空中緊急運輸;加強交通戰備建設,確保能夠及時組織和調集應急交通運輸工具,緊急輸送人員和物質;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設施、裝備。

  市交通運輸局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要求,組織運輸經營單位優先安排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器材、裝備的輸送,滿足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

  7.5 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治安保障工作,市武警中隊予以協助和配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市公安局應當迅速組織現場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據需要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維持秩序,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要目標、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警衛和防范保護。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的鎮政府(街道辦)和村(居)委會應當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6 法律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根據本預案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對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損失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7.7 社會動員保障

  7.7.1 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各鎮政府(街道辦)和市有關部門應建立健全組織和動員群眾參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有效機制,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動員方案,明確社會動員的條件、范圍、程序和相關的保障制度,不斷完善社會動員體制、增強社會動員潛力、提高社會動員能力。積極向社會宣傳應急法律法規,介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個人防護、自救、互救等常識,增強公民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安全意識,提高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技能和防范能力。制定學校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教育計劃,對學生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知識的教育。

  7.7.2 社會救助

  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捐助社會救助資金,用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相關救助工作。

  7.7.3 保險

  重視保險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各鎮政府(街道辦)及各部門、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積極參加有關保險。提倡和鼓勵保險機構參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科研及宣傳教育。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點,逐步擴展保險險種,不斷完善保險機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保險機構應根據保險法律和保險合同的規定,及時進行理賠。

  8 附 則

  8.1 名詞術語

  重大傳染病疫情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率水平的情況。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時間內,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具有共同臨床表現病人,且病例不斷增加,范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職業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數眾多或者傷亡較重的中毒事件。

  新傳染病是指全球首次發現的傳染病。

  我國尚未發現傳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黃熱病、人變異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發現,在我國尚未發現過的傳染病。

  我國已消滅傳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質炎等傳染病。

  旅行建議是指國務院為防止疫病因人員流動進一步擴散蔓延,向社會公眾發出的盡量避免或減少到疫區非必要旅行的建議。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衛計局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