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監察文書送達公告和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
勞動保障監察文書送達公告
鄭康華(公民身份證號碼:4408831988****2611):
我局查處關于陳金華、李揚科等4人投訴深圳市國力建筑勞務分包有限公司拖欠吳川市新人民醫院PPP項目鄭康華水電班組工人工資一案,因我局于2024年11月5日向你作出《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因無法通過其他方式向你送達該文書,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向你公告送達《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吳人社監催告字〔2023〕第210號)。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3日即視為送達。
你個人因存在拖欠吳川市人民醫院遷建PPP項目水電安裝班組陳金華、李揚科、鄭秋財、易華照等4名工人工資共計20240.00元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第一款、《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條的規定,我局于2024年4月30日向你個人公告送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吳人社監理字〔2023〕第210號)。
因你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現依法向你個人催告,請你個人自收到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自覺履行上述決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地址:吳川市海濱街道海濱二路 郵編:524599
聯系人:陳志浩、黎贊 聯系電話:0759-5586821
吳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
2024年11月19日
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
吳 人社監催告字〔2023〕第210號
被催告人:鄭康華(公民身份號碼:4408831988****2611)
你個人因存在拖欠吳川市人民醫院遷建PPP項目水電安裝班組陳金華、李揚科、鄭秋財、易華照等4名工人工資共計20240.00元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第一款、《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條的規定,我局于2024年4月30日向你個人公告送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吳人社監理字〔2023〕第210號)。
因你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現依法向你個人催告,請你個人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自覺履行上述決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催告。
我局地址:吳川市海濱街道海濱二路 郵編:524599
聯系人:陳志浩、黎贊 電話:0759-5586821、5586851
吳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