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監察文書送達公告
吳川市海濱舞源文化工作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0883MACKTUJ161):
我局查處關于鄒雙鳳投訴吳川市海濱舞源文化工作室拖欠員工工資一案,因你單位法定代表人楊紅拒不接受勞動保障監察調查,且我局無法與你單位法定代表人楊紅取得聯系,你單位法定代表人楊紅于去向不明狀態,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向你公告送達《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吳人社監催告字〔2023〕第159號)。責令你單位足額支付鄒雙鳳的工資共計6500.00元。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3日即視為送達。
你單位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自覺履行上述決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催告。
地址:吳川市海濱街道海濱二路 郵編:524500
聯系人:陳志浩、黎贊 聯系電話:0759-5586821
吳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
2024年9月25日
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
吳 人社監催告字〔2023〕第159號
被催告人:吳川市海濱舞源文化工作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0883MACKTUJ161)
你單位因無故拖欠員工鄒雙鳳2023年9月1日至16號工資6500.00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我局于2024年3月1日向你單位送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 吳 人社監理字〔2023〕第159號)。
因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現依法向你單位催告,請你單位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自覺履行上述決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催告。
我局地址: 吳川市海濱街道海濱二路 郵編: 524500
聯系人: 陳志浩、黎贊 電話: 0759-5586821、5586851
吳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