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監察文書送達公告和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
勞動保障監察文書送達公告
深圳市浩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MA5EH35X1B):
我局查處關于陶興文等4人投訴深圳市浩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吳川市鼎龍灣海洋王國組團項目馮濤涂料班組工人工資一案,因我局無法與你單位法定代表人周浩官取得聯系,你單位法定代表人周浩官處于去向不明狀態,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向你公告送達《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吳人社監理字〔2024〕第96號)。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3日即視為送達。
你單位應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完畢。逾期不履行本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決定,可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吳川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直接向湛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特此公告。
地址:吳川市海濱街道海濱二路 郵編:524500
聯系人:陳韶楠、沈蔚霖 聯系電話:0759-5586821、5586851
吳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
2024年8月1日
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
吳 人社監理字〔2024〕第96號
被處理單位:深圳市浩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MA5EH35X1B
地 址(住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三聯社區和平東路98號金鑾國際商務大廈12層1205房
法定代表人:周浩官 電話:135****7559
(案由):關于陶興文等4人投訴深圳市浩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吳川市鼎龍灣海洋王國組團項目馮濤涂料班組工人工資一案。
(認定的事實):經查,你單位存在無故拖欠吳川市鼎龍灣海洋王國(一期)項目馮濤涂料班組陶興文、陶興洪、張心惠及陶在文等4名工人工資共計128525.00元的違法行為,且你單位法定代表人周浩官處于欠薪逃匿的狀態。 我局已于2024年7月1日向你單位下達 《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吳人社監改字〔2024〕第96號),但你單位逾期無正當理由未按照上述指令書的要求進行整改。我局于2024年7月19日向你單位下達《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告知書》(吳人社監理告字〔2024〕第96號),你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陳述和申辯,視為你單位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上述事實有《勞動保障監察調查詢問筆錄》4份;企業、當事人及有關人員主體資格和身份證明材料5份;《深圳市浩瑞建筑有限公司建筑工地涂料班組拖欠工人工資確認表》1份;《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吳人社監改字〔2024〕第96號)及文書送達回執;《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告知書》(吳人社監理告字〔2024〕第96號)及文書送達回執等證據證明。
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第一款;《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第一款;《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二十六第(一)項;《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款;《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給予下列行政處理:責令你單位限期足額支付陶興文、陶興洪、張心惠及陶在文等4名工人被拖欠的工資共計人民幣壹拾貳萬捌仟伍佰貳拾伍元整(小寫:¥128525.00)(深圳市浩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吳川市鼎龍灣海洋王國(一期)項目馮濤涂料班組工人工資明細表附后)。
你單位應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完畢。逾期不履行本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決定,可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吳川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直接向湛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吳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深圳市浩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吳川市鼎龍灣海洋王國(一期)項目馮濤涂料班組工人工資明細表
制作部門:吳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
制作日期: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