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川市粵貴金屬回收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決定書
湛(吳)環罰字〔2023〕3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
吳川市粵貴金屬回收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883MAC327FR8E
法定代表人:李明飛
住所:吳川市覃巴鎮覃文村廣湛公路南面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2022年10月19日,我局吳川分局執法人員到你公司經營的位于吳川市覃巴鎮覃文村廣湛公路南面的原由自然人楊德賢投資建設的吳川市覃巴粵貴金屬經營部廢舊銅線回收項目(吳川市覃巴粵貴金屬經營部經營者為楊德賢,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2440883MA51MBQD9L。楊德賢于2022年10月25日注銷了該經營部,于2022年10月26日變更設立了自然人獨資的一人有限公司--吳川市粵貴金屬回收有限公司并申辦了新的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40883MAC327FR8E)進行現場檢查?,F場檢查時,該項目已完成場地的平整、地磅的建設,正在進行生產設備進場、安裝工作,還未投入生產。經查,廢舊銅線回收項目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第三十九“廢舊資源綜合利用業42”中的廢電線電纜加工處理類別,按規定該項目開工建設前應當編制報批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但該廢舊銅線回收項目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即于2021年12月開工建設,總投資額為191.52萬元。
以上事實,有我局吳川分局執法人員2022年10月19日制作的《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調查詢問筆錄》《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現場檢查筆錄》、現場照片和錄像,以及你公司提交的投資額證明材料等證據為證。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钡囊幎?,依法應予行政處罰。
我局于2022年11月8日向你公司經營的吳川市覃巴粵貴金屬經營部送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湛(吳)環限改字〔2022〕29號],責令你公司經營的吳川市覃巴粵貴金屬經營部立即停止“廢舊銅線回收項目”的建設;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予批準前,不得開工建設。2022年11月25日向你公司經營的吳川市覃巴粵貴金屬經營部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湛(吳)環罰聽字〔2022〕22號],告知你公司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你公司依法享有提出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的權利。在法定期限內,你公司未依法申請聽證,也未提交陳述、申辯。
以上事實,有我局《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湛(吳)環限改字〔2022〕29號]及送達回證、《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湛(吳)環罰聽字〔2022〕22號]及送達回證等證據為證。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和種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和《廣東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罰款金額裁量表》§1.1裁量標準(裁量起點20%+報告表類0%+一般區域0%+設備安裝階段5%+違法行為持續時間6個月以上12個月以下8%+近二年同類違法行為情況(含本次)1次0%+配合調查0%=33%,罰款金額=裁量百分值總和×建設項目總投資額×5%=33%×191.52萬元×5%=31600.8元)的規定,對于吳川市覃巴粵貴金屬經營部“廢舊銅線回收項目”未批先建的環境違法行為,我局決定對作為經營者的你公司處該項目總投資額1.65%的罰款,即處罰款人民幣叁萬壹仟陸佰元零捌角(¥31,600.80)的行政處罰。
三、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據《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公司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我局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出罰款的數額。
四、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公司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直接向湛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電話:5560711
湛江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