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川市城東三鞋業有限公司制作車間一、車間二、車間三和原料倉庫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吳川市城東三鞋業有限公司制作車間一、車間二和原料倉庫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審批情況予公示5個工作日(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4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聯系地址:吳川市市區廣沿路1號,郵編:524500 聯系電話:5553231 傳真:5579899
項目名稱:吳川市城東三鞋業有限公司制作車間一、車間二、車間三和原料倉庫項目
項目代碼:2020-440883-19-03-103687
建設單位:吳川市城東三鞋業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吳川市大山江街道梅化公路北面吳川市鞋業產業園園區內(中心坐標:東經110度48分15.780秒,北緯21度27分33.83秒)
環評機構:湛江旭晟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一、項目概況
項目總占地面積14551.72平方米,建筑面積27185.42平方米。項目主要建設有生產車間、拌料車間,綜合大樓及污染治理裝置等,配備吹氣注塑機、拌料機、破碎機、帶面機、EVA射出發泡機等生產設備;項目主要原輔料為PVC、二丁脂、鈦白粉、色料、EVA粒和發泡劑等,主要產品為PVC塑料鞋和EVA鞋,其中:PVC塑料鞋生產工藝為攪拌→注塑成型(塑料邊角料破碎后回用于原料攪拌)→入帶面→包裝→塑料鞋;EVA鞋生產工藝為原料攪拌→射出成型→手工修邊→組裝、入帶面→檢驗包裝→EVA鞋。項目年產PVC塑料鞋100萬雙、EVA鞋100萬雙。項目總投資1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萬元,占總投資的20%。
二、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項目已建成投產,施工期間未收到周邊居民的投訴,報告表不對施工期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項目營運期的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如下:
1、廢氣。項目原輔料攪拌時采取密封措施,項目車間一、車間二的攪拌機、帶面機及注塑機產生的廢氣經包圍型集氣罩收集,經廢氣治理裝置處理達標后通過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車間三、車間四的攪拌機、EVA射出發泡機產生的廢氣經包圍型集氣罩收集,經廢氣治理裝置處理達標后通過28米高的排氣筒排放。破碎產車間采取密閉、門口設置門簾和加強通風等措施,破碎粉塵在車間內自然沉降并經車間阻隔后無組織排放。
2、廢水。項目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通過市政排污管網排入吳川市濱江污水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理。
3、噪聲。合理布置車間和設備,選用低噪聲生產設備,高噪聲設備置于密閉廠房內,生產設備采取基礎減振、隔聲和加強設備維護等降噪措施。
4、固廢。項目產生的包裝廢棄物、邊角料等分類收集后定期交由資源回收單位處理;廢UV燈管和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分類收集暫存于廠內危廢暫存間(10m2),定期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員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5、環境風險。加強項目污染防治設施的管理,規范生產物料堆放;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包裝、存放并及時清運;環境風險物質貯存間、危廢暫存間采取防雨、防腐、防滲和防泄漏等措施。建設單位設置專職環境管理人員,制定環境風險管理制度,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工作,及時消除環境隱患,確保項目的環境安全。
三、公眾參與情況
該項目在受理公示期間未接到公眾反饋意見。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湛江市生態環境局吳川分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