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為通知書》(桂NU383掛)送達公告
欽州市鴻大物流有限公司:
經調查,本機關認為你(單位)涉嫌使用桂NU383掛車于2021年11月27日11時50分在吳川市塘綴鎮中堂村路口路段涉嫌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本機關擬作出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元)處罰決定。
因無法與你取得聯系,現將《違法行為通知書》(粵湛吳交違通〔2021〕1900608號)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
附件:《違法行為通知書》(粵湛吳交違通〔2021〕1900608號)(桂NU383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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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羅偉 聯系電話:0759-5609378
吳川市交通運輸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