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為通知書》(桂D26860)送達公告
何洪志:
經調查,本機關認為你(單位)涉嫌使用桂D26860車輛于2021年10月01日05時37分在吳川市肖山村路段省道S285線K104+500M處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駛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第(五)項、《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本機關擬作出罰款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處罰決定。
因無法與你取得聯系,現將《違法行為通知書》(粵湛吳交違通〔2021〕1900643號)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
附件:《違法行為通知書》(粵湛吳交違通〔2021〕1900643號)(桂D26860).pdf
聯系地址:吳川市海濱街道創業路399號 郵編:524500
聯 系 人:羅偉 聯系電話:0759-5609378
吳川市交通運輸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