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整治大塘環境、凈化大塘水體的通告
吳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整治大塘環境、凈化大塘水體的
通 告
吳府辦通字〔2017〕5號
為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良好形象,把吳川建設成為宜居宜業宜游的江海魅力之城,市委、市政府決定開展創建廣東省文明城市和衛生城市活動。經研究決定對大塘環境衛生進行整治,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向大塘內及塘邊傾倒生活垃圾、建筑余泥。
二、禁止在大塘內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污染物的車輛、容器。
三、禁止向大塘排放未經無害化處理的糞便和廢水。
四、禁止在大塘便溺和亂扔瓜果皮核、煙頭、食品包裝袋等廢棄物。
五、禁止在大塘邊、綠化帶晾曬谷物、衣被。
六、禁止在大塘搭建違章建筑。
七、禁止在大塘內飼養禽畜和水產養殖,并保持常水位和水面美觀。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吳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9日